刊名:环境技术
主办: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ISSN:1004-7204
CN:44-1325/X
影响因子:0.189802
被引频次:9816
数据库收录:
统计源期刊(2018);期刊分类:环境与安全
温馨提示:您可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查看并下载《第7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本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要点概括如下:
【营商环境】
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要点亮点】
1、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
2、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4、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5、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
6、市场主体必须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
7、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8、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必须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
9、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10、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
11、除涉及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举办重大国事活动,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停产限产、停业等;
12、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对市场主体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企业红利】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
文章来源:《环境技术》 网址: http://www.hjjszz.cn/zonghexinwen/2020/0818/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