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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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环境技术
主办: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ISSN:1004-7204
CN:44-1325/X
影响因子:0.189802
被引频次: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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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源期刊(2018);期刊分类:环境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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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公开3起生态环境执法减轻和免

来源:环境技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0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在加大重点领域精准执法力度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在加大重点领域精准执法力度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

30日,为持续做好相关工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梳理了一批昆明市生态环境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免除处罚的典型案例2起,减轻处罚的典型案例1起。

免除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一

昆明洁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免除处罚案

一、案情简介

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公司2019年10月10日从昆明大板桥搬迁至昆明市宜良滇王食品有限公司内,租用厂房安装生产设备,至今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总投资为1100万元。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核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的规定,可以给予罚款处罚。

鉴于该公司已取得了该项目的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宜良[2020]32号),未批先建尚处于建设阶段,生产设备未投入生产或使用,无污染物产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在建设或生产。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免除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二

官渡区芳木茶叶经营部茶叶加工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制度免除处罚案

一、案情简介

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茶叶加工点于2019年8月动工建设,2020年4月建成生产至检查时为止,未办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办理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二、查处情况

该茶叶加工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规定,可以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四及30万元的罚款。

鉴于茶叶加工点2020年4月投入使用,且经核实,于2020年8月自行拆除,项目建设投资10万元,规模较小,主要产生污染物设施筛茶机配备了除尘设施收集茶尘,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轻微,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积极进行整改自行纠正等事实。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之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文章来源:《环境技术》 网址: http://www.hjjszz.cn/zonghexinwen/2020/1004/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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